发改委: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强调,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 详情>>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进行信用评价?湖北出办法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如何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做出了规定。 详情>>
如何应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湖南出实施细则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职责,以及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等级与招标评标挂钩等规定,自2023年8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详情>>
哪5种方式招标人可采用信用评价结果?云南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公路建设招标中,将充分利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信用好的从业单位在参与标段数量、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等方面给予奖励和优惠,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较多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节作出限制条件等规定,自2023年11月7日起施行。 详情>>
安徽: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评价指标,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 详情>>
黑龙江:对房建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行为实行信用评价动态管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行为实行信用评价管理。 详情>>
江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线上办”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的通知》(赣建字〔2022〕14号),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启用。自2023年7月1日起,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需在评价系统登记信用信息(含企业工商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 详情>>
辽宁: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中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对农村公路有关从业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和行业监管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有关信用信息记录应在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对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设备租赁单位实行无差别化质量管理。 详情>>
宁夏:强化科学监管,用好信用评价结果 如何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如何让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更科学高效?哪些工具可以有效助力科学监管?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持续加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 详情>>
赣州:推进“四方信用评价”,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赣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主体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根据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采用互评方式,实行“一项目一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结果每个季度对外公告。 详情>>
广东揭阳:建立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 实行差异化监管 揭阳市在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方面突出了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明确权责”,推进评价主体权责规范化;二是突出“建立机制”,推进评价指标体系制度化;三是突出“强化运用”,推进评价结果运用精准化;四是突出“重塑信用”,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常态化。 详情>>